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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格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三、风险提示:
参与私募投资基金有风险,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可能导致投资者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损失,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表现。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或专业意见,亦不构成广告、销售要约,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私募基金的合同文件,全面了解投资所涉风险后,结合自身投资需求、投资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月12日,中国银行私人银行首次联动私募基金管理人明毅基金发行的爱心公益理财产品开始发售,该产品得到客户的热烈响应,仅用两天时间产品募集量即达上限2亿元,并于4月15日顺利成立运作。
该款爱心公益产品全称为“外贸信托-明毅稳债(爱心公益)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为了慈善公益事业而设立。中国银行是此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明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产品的投资顾问,外贸信托为产品受托人。该爱心公益产品约定对信托成立当日的信托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固定捐赠,并在到期清算时对部分超额收益进行浮动捐赠。这两部分资金将以投资者的名义捐赠到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所发起的“春蕾计划”项目中,该项目致力于改善贫困家庭女童受教育状况。
中国银行一直致力于打造银行、爱心客户、政府、公益机构的金融公益生态圈,为中国银行爱心客户搭建全国性的慈善平台。自2014年中国银行私人银行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合作,创立了“中银私享爱心荟-春蕾计划”,已连续八年组织客户向贫困地区高中女生奉献爱心,充分发挥了中国银行“慈善+金融”的作用。
明毅基金作为一家专注债券市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一直努力践行“客户至上、勤勉尽责”的价值观。本次担任爱心公益产品的投资顾问,非常感谢中国银行私人银行的认可和客户的信赖。未来,明毅基金将继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助力。
春蕾计划是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重要公益项目,是一项致力于改善贫困家庭女童受教育状况的爱心工程,至今已成功运行32年。
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慷慨捐助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与各级妇联组织共同组织实施“春蕾计划”,围绕女童教育、女童安全、女童健康等,开展了多形式的资助服务,一大批春蕾女童已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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